“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是什么?”出租汽车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是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出租汽车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出行安全,经营服务规范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它是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管理,旨在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而可以合法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不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数量限制,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考虑是否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