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况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等免学费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办理结果

办理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免除学杂费、领补助、被纳入国家帮扶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升学无忧。

办理流程
资格审查
1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第四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为两档,其中:

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5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

2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第二条:

(一)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学杂费标准直接免除;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贫困户学生收取。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

《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 第一条:

(一) 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二)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第二条:各地免除学费后,由自治区财政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一)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4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360元。

(二)其他市、县(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9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395元。

开始办理
  • 01
    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学校一般会设定申请时间窗口,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示例表格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类型 材料必要性 是否减免材料

    1

    《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下载

    申请人自备

    1

    原件

    必要

    2

    受助学生身份证件

    政府部门核发

    1

    原件

    必要

    3

    户口本、户主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

    原件

    必要

    4

    《扶贫手册》、《残疾证》及县级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明、特困救助供养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

    原件

    必要

    5

    《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申请表》

    下载

    申请人自备

    1

    原件

    必要

    6

    承诺审批承诺书

    下载

    申请人自备

    1

    原件

    非必要

  • 02
    资助管理部门下达助学金指标

    市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教育、财政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和资金预算,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向各普通高中分配国家助学金指标。指标分配通常会考虑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及往年资助情况。

  • 03
    学校受理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名单需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至上级资助管理部门。

  • 04
    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

    市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确认资助资格后,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通常由指定银行代发)。银行卡将用于发放助学金,确保资金安全、发放透明。

  • 05
    学生签领银行卡

    学校组织学生本人签字领取银行卡,并确认享受国家助学金及相关免费政策(如免学杂费、免学费)。签字确认是资助流程的重要环节,确保学生知情并同意相关资助安排。

  • 05
    资助管理部门拨付助学金到银行卡

    资助管理部门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拨付至学生银行卡,确保资金直达学生本人。同时,对于免学杂费、免学费等政策性补助,资金将拨付至学校账户,用于减免学生应缴费用,学校不得再向受助学生收取相应费用。

办理流程图

咨询互动
电话查询:0779-7206726
现场查询: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166号电信大楼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六号大厅4号综合窗口(合浦县教育局)查看地图定位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普通高中免杂学费项目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四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高中学生可以获得免学杂费补助。分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