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江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党江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党江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生身体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江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部门划定的秸秆禁烧区范围内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秸秆禁烧区范围内努力实现零“着火点”,采取秸秆还田,饲料化,肥料化等各种利用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轻大气污染。
二、工作措施
1.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密切监控秸秆焚烧情况,发现火情,及时联动处置。
2.严厉处罚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建立辖区内禁烧秸秆工作巡查制度,对辖区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立即劝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秸秆还田方的方式转变,由人工还田方式向机械化还田方式转变,由整株还田向粉碎后翻压还田转变,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切实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对不适宜农机作业的地块,鼓励秸秆覆盖,集中堆肥,腐熟还田,行政不渣和制作有机肥等其他方式进行缓解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的组织实施工作,统一加强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明确本辖区内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2.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新闻媒体宣传案领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切实增加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通过在田间路边挂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巡回广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烧的意义和综合利用的好处。
3.部门协调联动。镇政府要经常性组织巡查,发现有进行秸秆露天焚烧的现象及时处置,扑灭着火点并进行相关教育。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并推广多种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感受到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并学会如何综合利用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