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 标 题: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美锦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合政干〔2024〕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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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干〔2024〕42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美锦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美锦同志(女,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郑尔鹏同志(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卓家铭同志(合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3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张晓同志(合浦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2024年11月起任合浦县中医医院(县红十字会医院、县骨伤科医院)副院长。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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