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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7-09 17:30

《合浦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4号)精神,促进本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奖励资金的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合浦县2025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合政办〔2025〕9号)(以下简称《使用方案》),便于我县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及内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就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2〕212 号)及合浦县生猪养殖业发展现状而制定。

二、涉及范围

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93万元将统筹用于支持本县生猪养殖业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动物疫病防疫。支持范围包括:一是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生猪饲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支出;二是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三是全县生猪防疫服务费用的支出。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县的生猪养殖业发展和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动物疫病防疫、开展生态养殖的实际情况,对93万元奖励资金安排如下:

(一)用于规模养殖场建设。安排资金84万元,扶持3个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建设,每场分配28万元。主要用于猪舍新建、旧栏舍改造成“高架床”漏缝式栏舍或料塔、原料塔及自动料线购置;购进微生物制剂或益生菌等。

(二)生猪防疫服务经费。安排生猪防疫服务费用9万元,用于全县生猪防疫服务费用的支出,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要求执行,严禁用于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三)其他。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中因不确定因素造成安排资金产生结余或超支,可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企业(场)数及项目资金。

四、关键词诠释

高架床:猪舍新建或旧栏舍改造成“高架床”漏缝式栏舍,要求漏缝底板离地面高1.6米以上,漏缝底板离顶层高度2.0米以上。猪舍占地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其中要求漏缝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

料塔规格:要求做5个以上,每个20m³以上料塔或原料塔及配套自动料线。

规模养殖场:

(一)必备条件:一是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在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三是 3 年内没有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添加剂记录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四是有相关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并及时收集粪污,不污染周边环境;五是项目建设场须依法取得用地或环评手续。

(二)养猪企业(场)2024 年生猪出栏数在 500 头以上,以猪场出栏生猪时,向所在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当年报检数为凭据。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出栏数在 500 头以上 (电子出证为主)的新建养猪场,没获得过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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