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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合政发〔2025〕17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效力状态:

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2025-11-14 12:08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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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合政发〔2025〕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北政发〔2025〕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准确掌握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客观反映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民生活、农村改革的新形势、新特征,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县人民政府成立合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压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高效配合。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各项保障。县人民政府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畅通拨付机制,保障资金及时到位,杜绝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强化全过程督查指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统计机构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严禁任何伪造、篡改行为。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拒报、瞒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客观真实。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加强普查人员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数据核查机制,开展动态抽查和全面核验。完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强化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通过加密传输、权限控制等手段,严防数据泄露,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丰富普查手段。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测定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设施农业状况,结合实地抽样校验,提升调查精度和效率。推行“线上填报+终端采集”模式,促进普查手段数字化、智能化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深化行政记录共享与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成果在政策制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多元应用,实现普查数据价值最大化。

(四)强化宣传动员。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充分整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媒体资源,以及部门服务平台、基层政务窗口等渠道,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提升普查对象的知晓率与配合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支持、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附件:合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合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国俊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张均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李萍县统计局局长

            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队长

            花培松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杨博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何德东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罗虹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寒洁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台长

            欧文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莫传粹县公安局副局长

            傅三妹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道芳县司法局副局长

            吴世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绍鹏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坤文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韩伟东县统计局副局长

            赖裕宏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副队长

  合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合浦县统计局局长邓李萍、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队长周敏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接位,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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