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5日 |
| 标 题: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合浦县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合政发〔2025〕1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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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合浦县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合政发〔2025〕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规范地价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1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县对本县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进行了更新。成果已经合浦县自然资源审批委员会2022年第28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7日起实施。
附件:1.合浦县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合浦县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附图
2025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