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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标  题: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浦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编号250008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效力状态: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浦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1-12 11:05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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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0008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浦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合浦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合浦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以下简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全面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属地为主、多方参与,行业指导、齐抓共管”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格局。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最大限度降低小散工程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在合浦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领域中小散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以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等相关活动都适用于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小散工程是指规划区内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拆除等工程。具体包括:

(一)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不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农村自建住房)。

(二)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三)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土建部分)、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不涉及建筑主体改扩建的城市更新项目、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工程。

(四)其他需纳入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监管范围的建设活动。当住宅作为公共建筑或经营性用途时,其单独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 风险分级与监管原则

(一)风险分级:小散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

(二)差别监管:对低风险小散工程,以政策宣传、安全提醒和随机抽查为主。对高风险小散工程,实行信息登记制度,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管理。高风险小散工程的判定标准参照《高风险小散工程判定标准》执行。

(三)信息登记性质:信息登记为告知性登记,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署《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

四、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1.建设单位(含个人)对高风险小散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

2.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3.负责在开工前通过“全区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提交真实、完整的登记材料(包括信息登记表、相关许可证明、施工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施工设计文件、毗邻建筑及管线资料等)。

4.高风险小散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办理完工登记。

5.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

6.不得提出或强令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材料、设备等。

7.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确需变动须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

8.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9.可在履行自身职责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安全管理,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变。

10.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工程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1.施工单位对高风险小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2.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持证的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施工前制定可靠的施工和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合格的工具、器材和设备设施,提供并监督使用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6.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7.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看护人员,严禁违规动火。

8.安排持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9.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处置小散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应当主动依法办理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许可等相关手续,不需要办理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应当与有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转运建筑垃圾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

(三)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1.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小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培训;收集和发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高风险小散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协调指导小散工程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的属地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本方案规定办理高风险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信息登记,建立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备案登记制度、日常安全巡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辖区房建市政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全覆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受理有关高风险房屋市政小散工程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应用信息系统掌握高风险小散工程动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备案流程、检查标准、执法程序等,推动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技术保障。依托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登记、巡查检查、问题上报、统计分析等环节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升监管效率。

(四)宣传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五)考核督导。将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各乡镇和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有关部门、乡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六、实施时间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一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 本方案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规定冲突,适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1.高风险小散工程判定标准

       2.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

       3.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建设单位/个人)

       4.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施工单位)


附件1

高风险小散工程判定标准

一、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起重吊装和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内容,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判定为高风险小散工程

(一)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三)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是指采用起重机械和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进行安装的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包括:采用自制起重设备、设施进行起重作业;2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人力起重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二、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进行施工或动火作业的房屋市政工程小散工程判定为高风险小散工程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判定为高风险小散工程

(一)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

(二)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四、其他根据判断可能存在群死群伤风险的高风险小散工程

   ( 略)。


附件2

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工程类别(在对应项目上打“√”,下同)

1. 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2.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3. 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土建部分)、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不涉及建筑主体改扩建的城市更新项目

4.其他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

是否属于高风险

项目

   

是否涉及动火

作业

   

高风险类别

1.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起重吊装和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内容

2.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进行施工

3.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4.其他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合同额/工程造价等指标                                

主要施工内容

(行为)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码 )

建设单位(个人)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类别

及登记

资质证书

编号

施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1.高风险类别详见高风险小散工程判定标准。

2.申请单位(个人)应准确提供工程基本信息,确认是否归属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是否涉及动火作业。

3.申请单位(个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本表一式两份,登记机构和办理人各留一份。








附件3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

(建设单位/个人)

本单位在办理位于(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的信息登记手续过程中,已认真阅读和知晓房屋市政小散工程施工安全生 产管理相关工作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在实施房屋市政小散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各项安全生产义务,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单位承诺阅读并知晓以上承诺内容并严格遵守。本单位同 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码:

     

附件4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

(施工单位)

本单位在办理位于 (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的信息登记手续过程中,已认真阅读和知晓房屋市政小散工程施工安全生 产管理相关工作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在实施房屋市政小散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各项安全生产义务,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单位承诺阅读并知晓以上承诺内容并严格遵守。本单位同 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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